有鑒於烏俄戰爭與台海情勢,台灣面臨戰爭的風險不容忽視,雖然大家都不希望戰爭發生,但是仍應做好準備。對於國家而言,醫療機構是戰爭中非常關鍵的設施,也維繫著民眾的健康與安全,因此,醫療機構需要先針對戰爭可能引起的危害進行整備,特別是將戰爭或空襲列在緊急事件應變計畫中,規劃發生時的應變與復原措施。
在撰寫此應變計劃前,請務必先進行醫院硬體與空間規劃現況的檢視。由於空襲或是飛彈攻擊事件應變的首要重點,在於「人員安全」,因此一般以戶外空間作為臨時集結區的方式較不可行。此外,室內的空間也需注意是否有適當的防護或屏蔽,應盡量遠離窗戶或是可能的受彈面。
戰爭中空襲的應變思維基本上與颱風比較相似,而沒有預警的空襲基本上則可類似於同恐怖攻擊。戰爭中空襲與颱風這兩種緊急事件有以下的共通性:
1. 在戰爭的狀態下,空襲是相對有預警的,而且警報會持續一段時間。
2. 和火災疏散時戶外較安全的思維不同,空襲時疏散至戶外無掩蔽之空間的風險反而較高,因此要以有預先規劃的疏散作為主要的應變策略,輔以就地避難。
3. 強調醫療機構的持續運作,包含緊急傷病患的處置。
然而在撰寫此計畫時,還是必須以全災害管理的角度進行規劃,不應獨立於原有的應變指揮系統與程序,尤其不論疏散或是就地避難計畫(大部分醫院可能是用「孤立運作計畫」這個名稱),基本上都屬於【共同應變程序】。大部分醫院應該都有既定的基本規劃,只是在這裡必須特別考量飛彈攻擊或轟炸此種外部威脅的需求。其實大部分的應變程序,例如疏散的動線、疏散的工具、疏散時病人該維持的醫療照護、人力的調度等,應變重點差別不會太大。而就地避難時,該進行哪些資源的管控,如何維持醫療照護,這些基本作法其實就依照現行的規劃或是務實地審視這些程序是否可行即可。
以下針對空襲的應變方面,就『通報與啟動』、『就地避難與疏散』、『機構的持續運作』、『緊急傷病患的處置』四個面向,在有關空襲應變時可能需要特別調整部份,進行說明:
1.通報與啟動
1.1.通常戰爭發生前就可能會有空襲相關的預警,因此在醫院管理階層評估醫院有遭受空襲的風險,或接到政府通知時,醫院就必須進行空襲相關的整備。
1.2.空襲警報發布時,通常社區內會有警報,因此當「醫院選定的負責人員(可能是駐警維安人員或行政人員)」聽到警報或接獲政府通知時,應進行院內的通報,並啟動緊急應變指揮系統。
1.3.緊急應變指揮系統的啟動與運作,依照院內之既定程序進行。
1.4.視情況,應嘗試聯繫並確保與政府相關單位之聯絡窗口及管道,例如當地衛生主管機關。
2.就地避難與疏散
2.1.就地避難與疏散各有不同的重點,但彼此之間也有互補的關係:如果可以疏散,就不用就地避難,但如果無法疏散,就必須要考慮就地避難。
2.2.疏散的決策與啟動時機應於整備期訂定,由指揮官發布。
2.3.有預警的疏散應在決策後,考慮以下程序
2.3.1.各單位的疏散程序應基於全院共同應變程序中疏散計畫之規劃,例如疏散時的照護、疏散的技術與工具、疏散的人員、疏散後的照護以及疏散時應攜帶保存之文件等。
2.3.2.確認可疏散的人員與單位:需先確認哪些病人可以疏散及哪些病人無法疏散,若疏散的難度或風險太高時(如加護病房的病人),優先考慮採取就地避難。
2.3.3.疏散的先後順序:原則上可以行走、無須持續維生醫療照護者優先,其次為不可行走但無持續維生醫療照護需求者,其餘依照人力與空間安排疏散之順序。
2.3.4.如果病人可以行走,應優先移至防空避難室避難。
2.3.5.疏散動線應於整備期評估空襲時是否安全以及是否需要調整,包括戶外的疏散動線,因為可能使人員暴露於危險。另外也需要確認電梯是否可以安全使用。
2.3.6.預設疏散的地點通常為防空避難室,但也有可能會因實際狀況調整,建議在室內非緊鄰外牆之空間。
2.3.7.疏散集結地點最好能夠提供持續基本的醫療照護,包含維生醫療與緊急創傷處置,這部分請參照替代醫療場所的規劃,並依照整備期的規劃進行。
2.3.8.疏散時應注意安全。如果疏散過程發生傷害,需視狀況提供緊急醫療服務。
2.4.就地避難
2.4.1.通常空襲進行時,院外疏散不可行,若院內疏散亦無法立即進行時,應考慮就地避難。
2.4.2.對於無法立即疏散的病患,如無法行走,或必須倚賴特殊之醫療設備,無法移往防空避難室,那麼照護人員應盡速將人員及病患移動至遠離窗戶的區域,最好可以到建物內與外部空間相隔兩層牆壁的位置,較為安全。如不可行,也應在室內尋求適當的掩蔽。
2.4.3.就地避難的過程中,應注意基本醫療運作的維持,尤其是維生系統的運作。若發生醫院醫療或基礎設施中斷,則參考院內相關設施設備運作中斷計畫進行應變(如停電、氧氣中斷等)。
2.4.4.如果醫院受到空襲時就地避難的區域受損,照護人員應儘速將病人移出危險或受損區域,並給予必要的緊急處置。後續集結疏散的地點,應請示負責指揮的主管。
2.4.5.若就地避難的風險增高,超過疏散可能的風險,則應考慮停止就地避難,請示負責指揮的主管,開始疏散程序(例如醫院建築物嚴重損壞、維生醫療無法持續...等狀況)。
3.機構的持續運作
3.1.由於空襲時,可能不僅影響醫院基礎設施的運作,也可能造成社區的基礎設施運作中斷,或是醫院的合作廠商供應中斷,這些都可能造成醫院運作中斷,這部分需要參考醫院相關之設施設備中斷計畫應變。
3.2.空襲也可能造成人員無法順利輪替,造成人力短缺,物資無法順利補給, 因此須參照就地避難(孤立運作)計畫,進行相關人力動員、物資管理之程序。
3.3.非緊急的手術、住院、門診可能因為空襲或醫療機構受損,而影響服務的提供,因此應該要評估哪些是可以暫緩,哪些是必須持續提供;另外住院中的病患,也應評估是否可以提早出院返家,以減少醫院的負擔。
4.緊急傷病患的處置
4.1.緊急傷病患之處置應著重於創傷處置能量的增加,這部分可參照大量傷患應變計畫進行。
4.2.傷病患之處置可能會因為資源短缺,而必須採取非常規的方式,這部分應視情況修改照護的標準與程序。
緊急事件應變計劃是醫療機構發生危害時重要的參考資料,在空襲方面的應變規劃與其他危害的應變有類似與不同之處,即使是類似之處,也考慮在戰爭狀況下的調整與變動,不同之處更需要事先規劃該如何進行,當危害來臨時,才能有更完整的應變。
參考資料:
1. Tangredi, E. (2016). Emergency management in health care: An all-hazards approach. Joint Commission Resources.
3. Dzhus, M., & Golovach, I. (2022). Impact of Ukrainian-Russian war on healthcare and humanitarian crisis. Disaster Medicine and Public Health Preparedness, 1-9. doi:10.1017/dmp.2022.265
作者:
台大醫院急診醫學部 林鍵皓醫師、周維國醫師
台大醫院雲林分院急診醫學部 鄭銘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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